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中科院济南科创城超高安全性高效电化学储能研发智造及示范项目(一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中科院济南科创城超高安全性高效电化学储能研发智造及示范项目(一期),位于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大正路以东,港源六路以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东经117.31851°,北纬36.66557°,地块总占地面积为31376m2。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庄科村村集体,历史上原为村庄宅基地和农田,在2010年后改种树苗。2013年,在项目南侧,一驾校租用该场地,进行教学活动,用作驾校场地及临时板房,2024年关闭。期间用地性质未发生变化。地块内历史上无沟渠、坑塘存在。目前地块上部分临时板房正在拆除中。地势较平坦。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科研和商业用地。
受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5日至7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5年3月10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 12 个土壤快筛点,在地块东侧的林地旁边布设 1 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 13 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快筛结果可知,采集的土壤样品各指标与清洁对照点均处于同一水平,说明地块内土壤状况良好,环境风险可以忽略,不影响规划的开发建设。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同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