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产业园why-b a-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起步区鹊山生态文化产业园why-b a-02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104国道以东,兰溪大街以北,鹊华东路以西,子固街以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02126°,北纬36.78767°,地块占地面积为18947m2。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尹店村村集体,历史上原为农田,种植小麦玉米等作物。2015年,在地块西南侧,一废品收购站租用该场地,2017年底关闭,后用作临时停车场,停放车辆,于2020停止使用。后因计划建设房屋,从周边运来土方作为房屋地基,堆放面积约0.15hm2,高度约1-1.5米,方量约0.2万立方,后未建设,于2021年恢复为绿化。历史上用地性质未发生变化。地块内历史上无沟渠、坑塘存在。目前地块内为农田,正在耕种。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规划为商业服务 文化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日至5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5年7月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布设9 个土壤快筛点,在地块东侧的林地旁边布设 1 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10 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通过快筛结果可知,采集的土壤样品各指标与清洁对照点均处于同一水平,说明地块内土壤状况良好,环境风险可以忽略,不影响规划的开发建设。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