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莱矿收储地块1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莱矿收储地块1项目,位于济南市莱芜区徐家河社区南侧,赢牟东大街以东,朝阳南街以北,大桥北路以西,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7.68032°,北纬36.23591°,总占地面积为12888.2m2。
根据最新规划要求及《万福路以东,莲河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拟变更为商业、居住用地。
受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目标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2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初步采样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污染可能性分析及初步采样检测分析结果,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现场调查期间,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7个(包括1个场地外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14份(不包含2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地下水监测点2个,钻探至风化岩层未取得地下水。调查地块土壤检测结果表明,ph7.34~8.95;砷5.22~13.5mg/kg;镉0.07~0.48mg/kg;铜14~25mg/kg;铅21.6~37.7mg/kg;汞0.010~0.047mg/kg;镍31~62mg/kg;石油烃(c10~40)nd-10mg/kg,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各检测因子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可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及初步采样分析,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及环境管理规定,莱矿收储地块1项目(目标调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本次调查范围内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详细采样分析及第三阶段调查工作,可按照土地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超
电话:76820943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