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历城区鲍山街道赵家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
二、建设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济南市历城区鲍山街道办事处,凤凰山路以东、烈士山路以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7栋27f住宅楼、1栋5f配套公建,以及分布于在住宅区周围的1f商业裙房,同时建设其他公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7547.94 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6818.25 m²,地下建筑面积50729.69m²);地上容积率3.00,地下容积率1.20;建筑密度17.8%,绿地率35%;规划停车位1333个(其中:地上202个,地下1131个)
四、验收情况: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保[2017]365号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水利部办公厅 2018年7月10日)的规定要求,2020年2月28日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在历城区鲍山街道办事处赵家庄安置房组织召开了《历城区鲍山街道赵家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济南经纬地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山东省华一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济南汇博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山东恒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山东祥泰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等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认为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已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指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发布之日起,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发布单位: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