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市天桥区小鲁庄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市天桥区小鲁庄西地块,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以北、济广高速以南、小鲁庄中路西侧、小鲁庄西路以东。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0656.9m2,其中约38813.3m2拟规划建设小学,6217.4 m2为公园绿地,其余5626.2m2拟开发建设住宅。
受济南天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本单位于2020年3月21至3月23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工作,并将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了检测分析。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1)采样检测计划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了14个土壤监测点,地块外设置了1个土壤对照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45个及4个土壤平行样。根据历史地块使用特点,结合国内现行技术导则和标准,设置土壤样品分析参数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45项参数,以及土壤石油烃(c10~c40)和ph值。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了4口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外设置了1口地下水对照监测井,采集地下水样品5组及1组地下水平行样,检测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c10-c40。
(2)调查结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有采集的土壤和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相应比对标准,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规划的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三、结论和建议
目标地块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地块非土壤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建设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区域内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指标均未超过相应评价标准,本地块属于非污染地块,可以按照规划开发建设。建议后期地块开发期间妥善清理地块内的填土,做好建设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
委托单位:济南天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文虎
电话:155 5256 7877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