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东王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开发用地(济水学苑)配套小学 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0-10-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长清区东王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开发用地(济水学苑)配套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长清区东王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开发用地(济水学苑)配套小学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长清区东王村城中村改造一期开发用地(济水学苑)配套小学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长清区,长清一中以东,水鸣街以南,龙泉街以北,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6.75490°,北纬36.54798°,总占地面积为38071m2。依据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要求,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

受济南西城天润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2020810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污染可能性分析等调查分析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13个快速检测土壤监测点(其中包括1个地块周边对照点),采集快速检测土壤样品26个,快速检测数据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通过对目标地块及其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根据调查结论,本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开发前做好现场管理,后期地块开发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建筑垃圾,做好地块内扬尘治理以及噪声控制等环境保护措施,维护好地块以及周边居民区的环境质量和卫生情况,防止二次污染,如果在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发现土壤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西城天润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彤

电话:18668990906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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