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金宸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0-12-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中和金宸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中和金宸府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中和金宸府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商河县许商街道,彩虹路南侧,商中路西侧,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7.15316°,北纬37.28245°,总占地面积为51660m2

根据最新规划要求及《商河县城市总体规划》,本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受山东润和地产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目标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本单位于于2020年7月9日至7月19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2020年827日完成了本次调查的采样工作,实验室采样人员现场采集的土壤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实验结果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调查,共采集了86个土壤样品,经现场判断和pidxrf初筛,最终选择了32个土壤样品(含4个土壤平行样及1组地下水平行样)及1个底泥样品送实验室分析。分析参数包括gb36600-2018 表一所列项目的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共 45 项参数、ph 值、石油烃以及有机农药类,共计48项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有采集的土壤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相应比对标准。因此,本地块土壤没有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

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润和地产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建峰

电话:13869135023

                           202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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