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市堤口南路89号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市堤口南路89号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南路89号,东至堤口南路、南至三角线街、西至铁路工程集团宿舍、北至堤口南路。目标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6390°,北纬36.66856°,总占地面积约为9293m2,其中地块a占地面积8044 m2,地块b占地面积1249m2。
1993年以前目标地块为居民区;1993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地块东北角土地使用权归济南造纸厂所有,用途为住宅、商业(小饭馆);1999年原济南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地块剩余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将土地租赁给济南恒运达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9日济政土字〔2018〕147号收回济南造纸厂等单位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最新规划,地块a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地块b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
受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泉通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9月16日和11月10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现场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设置了12个快速检测土壤监测点,采集快速检测土壤样品24个,快速检测数据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对地块内场地回填土做好跟踪记录。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泉通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超
电话:0531-87087387
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