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电工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0-12-0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中科院电工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中科院电工所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中科院电工所项目地块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庄科片区春博路西侧、旅游路东延线北侧。本次调查目标地块总占地面积为 298988 ㎡,地理中心坐标为经度117.30271°、纬度36.65134°。根据现有的资料表明,地块历史上为济南市高新区庄科村集体 用地,历史上目标地块主要以庄科村集体用地为主。 后续目标地块变更土地性质为科研用地(a35)。

受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5 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工作。实验室采样人员现场采集的土壤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实验结果出具的检测报告,编 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设置了 10 个土壤监测点。采集土壤样品 11 组送检样(包括 1 组土壤平行样),根据现场踏勘、访谈以及实验室数据表明目标地块内 土壤未收到污染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对地块内场地回填土做好跟踪记录。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兴华

电话:13954127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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