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稼轩路以东、临港北路以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稼轩路以东、临港北路以北地块,位于济南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遥墙片区)临港街道鸭旺口路以南、临港北路以北、稼轩路以东、规划路以西,总占地面积为207507m2(约 311.26 亩),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24009°,北纬 36.80743°。目标地块为大陈家村与陈家岭村集体农用土地,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
目标地块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北部,场地地貌单元属黄河冲积平原地貌单元,场地地势平坦,整体南高北低,地面标高20米左右。场地地层主要由第四系冲洪积成因(q4 al pl)的粉土、黏土、粉质黏土组成,表层为近期素填土(q4ml)。场地地下水属第四系孔隙潜水,根据调查周边水文地质资料,场地地下水近3~5年最高地下水位标高约19.50m,水位季节性变化幅度约1.0~3.0m,地下水总体趋势是自南向北。
受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委托,本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本单位于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快速检测工作。依据资料搜集成果、现场踏勘调查等调查分析结果,本单位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经过对目标地块相关资料的查询,表明地块内历史溯源清晰,地块一直作为农用地使用,用地性质较为单一。
本地块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工业废水储罐、输送管道、排放沟渠和储存池,无地下管线;也没有有毒有害物质的产生,未发现明显受到污染和有明显异味的区域。
人员访谈表明地块内历史耕种作物主要为小麦、玉米、蔬菜和水果,所使用农药及化肥使用量正常,历史上也不存在工厂等。
通过对人员访谈及周边企业资料搜集分析表明,周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排放量及处理措施都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对本地块的影响极小。
本次现场调查期间,共采集了13个土壤样品,其pid测试结果范围为0.0~0.2 ppm;xrf测试结果显示,场地内采集的土壤样品(s1-s12)重金属含量均较低,与清洁对照点(ds1)对比,各点不存在数据异常情况。
三、结论和建议
本次调查未发现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的因素,因此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本阶段工作可以结束,地块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和公园绿地。
建议:
(1)本次调查结论是基于现有规划条件下形成的,应按照现有规划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若规划发生改变,需重新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保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应规划要求;
(2)在后期地块开发期间做好建设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
(3)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发展中心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振荣
电话:0531-88733097
202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