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b-3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济南市天桥区原大桥镇甜水村西。地块总占地面积17894m2。地块原为大桥街道甜水村和南车村农田及蔬菜大棚,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征地拆迁,现为空地。根据最新规划,地块后期拟作为居住建设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27日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1)采样检测计划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和2个底泥采样点位。土壤点位覆盖地块内原金属加工厂区、蔬菜大棚区及农田区域,底泥采样点位位于地块内的沟渠中,上下游各一个。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点,这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也同时作为土壤监测点位,即作为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监测点。本次调查共采集了23个土壤样品(包括2个底泥和2个土壤平行样)和4个地下水样(包括一组平行样)送实验室进行化学分析。
(2)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送检样品中,除位于地块北边界中部s1点位处深层土壤样品中砷含量为20.4mg/kg,略微超过gb36600-2018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20mg/kg)外,其余土壤或底泥样品分析参数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国家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根据《中国土壤元素背景值》(75-60-01-01国家重点科技攻关专题—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研究成果),山东省土壤母质层砷含量最大值为48.7mg/kg,因此该点位处深层土壤砷轻微超标应为背景贡献。综合判断本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地块。地下水未受到重金属或有机物的污染影响,表明本地块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地块。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钊
电话:0531-66604052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