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a-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0-04-19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a-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a-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式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济南先行区大桥片区总部经济区a-3地块,位于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济南市天桥区原大桥镇南车村。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7900m2。地块原为天桥区大桥镇南车村村庄和农田,南车村于2019年上半年完成征地拆迁。根据最新规划,地块后期拟作为住宅建设用地。

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0323-26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阶段的工作。依据现场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1)采样检测计划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监测点位,其中2个位于北部原村民住宅拆除区,1个位于中部河道上游(河道底泥),1个位于中部河道边垃圾堆放区(河道底泥),3个位于南部农田区。布设3口地下水监测点,分别布设在地块内原村民住宅区北半部西侧、北半部东侧以及南半部农田区域。这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也同时作为土壤监测点位,即作为土壤和地下水复合监测点。本地块内有一条东西走向的河沟自西向东从地块中间流过,因此采样调查在地块内河道下游增设一处地表水监测点。共采集了18个土壤样品(包括2个底泥和2个平行样)5个水样(包括地表水样1个和1个平行样)送实验室进行化学分析。

(2)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分析参数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国家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表明本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地块,河道底泥也未受垃圾堆放的影响。地下水和地表水均未受到重金属或有机物的污染影响,表明本地块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地块。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本次调查期间,地块北半部原南车村村民住宅拆迁后建筑垃圾仍原地堆存,建议后期开发期间妥善清理地块内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做好建设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同时,依据同期开展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结果,将地块内杂填土全部清理干净。

 

委托单位: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钊

电话:0531-66604052

 

 

2020417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