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海慕法姆制药厂地块二-x 幼儿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海慕法姆制药厂地块二-x 幼儿园,位于槐荫区北园大街南侧、兴济河以西,地块权属原为济南海慕法姆制药有限公司,现为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总占地面积为2423.79m2,其中规划路321.58m2,实际用地2102.21m2。地理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16.94403,北纬36.68120°。据现场调查和人员访谈情况,该区域原为济南海慕法姆制药有限公司土地,该公司于1995年建厂,2013年拆除。依据济南市规划局(济规管函【2012】596号)《关于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出具北园大街海慕法姆制药厂地块三规划条件的申请〉的复函》及其附件要求,该地块拟变更为二类住宅用地中的幼托用地。
二、污染状况
根据地块内及地块外疑似污染源识别过程的综合分析,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主要为原海慕法姆制药厂区域,地块外关注区域为地块外济南天齐特种平带有限公司、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匡山热力中心、济南四建集团木业公司,分析其主要可能的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ph及石油烃,并以其作为地块重点关注污染物。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共设置了3个水土复合监测点,共送检土壤样品10个(包括1个土壤平行样),地下水样品4个(包括1个水样平行样)。土壤分析监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石油烃共计47项;地下水分析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以及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共36项。
三、结论和建议
本项目结合区域土壤环境的背景条件,综合考虑项目地块规划为幼托用地的实际情况,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本项目土壤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作为评价依据;依据《济南市环境功能区划分》(原济南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1月24日发布),本项目地下水适用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根据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测结果表明,所有土壤送检样品中分析参数的检出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表明本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地块。地下水大部分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的指标,溶解性总固体、锰、耗氧量未超过gb/t 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mw2水样有有较少漂浮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超过gb/t 14848-2017 iv类水质标准限值,故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他用水可根据目的选用。
本地块土壤与地下水没有在历史使用过程中受到污染,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可以作为规划的幼托用地。
建议:
(1)根据调查结论,本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但本次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居住用地,若土地利用规划修改,应重新确定筛选值,并对检测结果重新评价;
(2)在后期地块开发期间做好建设期间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
(3)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蛟
电话:13625315777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