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长清区马山镇幼儿园项目(地块十八)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长清区马山镇幼儿园项目(地块十八)(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济南市长清区西南方向,104省道马山镇段以西,龙凤庄村以东。目标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6.74489°,北纬36.41668°。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0418m2,目标地块呈矩形。根据现有的资料表明,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未用作工业用地,2019年至今南部堆存有河沙,地块闲置。后续目标地块规划为幼托用地。
受山东乐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对目标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称“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称“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的工作。本单位于2020年9月16日至9月27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初步采样工作,并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历史上目标地块原为农用地,2019年后地块南部临时堆放河沙,地块周边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活动,居民生活活动对地块影响较小,但地块周边几家企业生产的废气可能对地块土壤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布设8个土壤监测点,并选取19个土壤样品(含2个土壤平行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土壤分析监测项目包括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氟化物共计47项。
三、结论和建议
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分析参数的检出浓度均低于gb36600-2018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表明目标地块可以作为规划的居住用地中服务设施用地的托幼用地,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运营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乐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荆浩
电话:13853160678
2021年1月